上海市2008年度金融理财师(中级) 一、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从事金融理财师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在申请金融理财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前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行政处罚,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满2年或相关工作满3年者,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金融工作满5年或相关工作满6年者,均可以报名参加上海市金融理财师(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金融理财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次通过全部笔试科目,方可取得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7月2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7月22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本中心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08年10月20日10:00-11月8日16:00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共310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将于2009年1月9日公布,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该网站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17日,地点为本中心。 六、培训事宜 七、上门服务
提供咨询、报名、确认、售书、考前辅导全方位服务。时间:9:00—20:00 咨询报名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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