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小银行的目的应是“补课”

  建立中小银行研究中心,旨在打开校门、深入实际,构筑起专门研究中小银行问题的一个平台。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发挥上海高校与金融界专家、学者的优势,利用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有利条件,在一个细分化的课题上有所突破,有可能积数年之功,形成自已的特色和优势。
   最近,北大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就发展设立中小银行的指导思想、监管及准入政策等方面,提出以下看法。
   林毅夫说,首先必须知道,作为金融体系中的制度安排,中小银行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功能是否能充分发挥。林认为,发展中小银行的目标不是促进国有银行改革,也不在给国有银行施加竞争压力,发展中小银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补课”。他说,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因此,金融结构的基础是能为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的规模扩大了,资金需求量增加,才逐渐发展资本市场、大银行等,以满足这些大企业的需要。而且,即使到了这个阶段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所以在发达国家仍然有许许多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但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方便给那些不具备自生能力、资金密集度很高的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行了财政代替金融的制度。
   1978年之后,为了保证大型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建立了适合于为大企业服务的“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后来虽然有一些改革,但是大部分是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而且是为了给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在这种状况下,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基本上不存在真正能为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投资机构,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比发达国家要大的多,我们推动中小银行的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服务,而不是为了改造经营绩效差的城市、农村信用社或四大国有银行的分支行。为中小银行增加政策性负担。
   林毅夫说,一项改革要成功,除了必须明确其功能和定位外,还必须清楚认识这项改革所在行业的特性,然后才能在机制设计时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失误。在金融业资金的拥有者和资金的使用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资金的拥有者给资金使用者的是现金,但拿回来的只是一张到期还本付息或分红的承诺,到期如果承诺不能兑现,资金所有者所能得到的补偿,或对资金使用者的惩罚相当有限。所以,对金融业的监管不能只靠市场竞争的事后惩罚和业者的自律,而必须有外在的事前、事中的监管。
   林毅夫提出,外在监管至少必须做到两点:
   首先,防止金融从业者一开始就动机不良。这个问题在国内特别严重,在20世纪90年代开放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时,有不少人在申请执照或参股时,目的是为了给自己企业融资方便,更有甚者一开始就是为了圈钱,而不是为了好好经营这家金融机构,后来这些机构出现种种问题也就不足为怪。这次一定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设计出好的审批、筛选制度。
   其次,要预防“赌徒心态”的出现。有些金融机构在设立时动机纯正,不是想圈钱,但是经营时出了差错,这时很容易出现再赌一把的心态,使用各种方法去吸收更多的储蓄、拆借到更多的资金应付当前的困局,以期将来东山再起,结果越陷越深,等到熬不过去时,收拾起来对社会的危害也就很大。尤其将来利率放开之后,可能会出现“高息揽储”或用其他方式揽储的现象。所以,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不可讳疾忌医,要当机立断,该处理时就处理。
   另外,除了外在监管外,在制度设计上,还必须使中小银行有相当大的内在利益驱动,使其愿意自我规范。林毅夫说,比如,一个方法是限制发放的经营执照,使执照对拥有者来说是非常值钱的,如果经营不善,执照被吊销,利益损失很大。另一个方法是要求经营者自己有很大的资金投入。清朝的时候,晋商在钱庄、票庄的经营上遍及全国,规模非常大,当时并没有外在的监督,但是晋商经营的很好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那些经营钱庄、票庄的人通常都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身家财产,以此作为抵押来经营钱庄、票庄。如果经营不善,除了要拿自己的钱来赔偿外,其他行业的信誉也要受损;在其他行业经营良好,显示其有经营能力和实力,也表示他陪的起,几乎都是无限责任。
   在设计中小银行的准入政策时,林毅夫认为,要慎重考虑使进入银行业的人具有相当大的内在自我监督动力。在这个问题上,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里茨曾特别强调,必须让这些银行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有垄断利润,这张执照是值钱的,这点应该是需要的。如果是完全自由竞争,那么这张执照就不值钱,自我监督的动机就小。但是如果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怎样才能避免靠和政府的特殊关系得到这张执照?
   林毅夫不赞同有些学者主张的设立较低进入门槛的方式。他说,选择的标准越客观越好,因此,进入门槛要高,至少应有8%的较集中的自有资金。使他自己的利益和存款者的利益变为兼容,以提高自我约束,也减少“寻租行为”。最近,有些学者主张让中小银行负责把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吸收的巨额资金贷出去,以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
   林毅夫认为,这是拔苗助长。首先,一个中小银行如果有几十亿邮政储蓄的额度可动用,那么,自有的资金很难达到8%的要求,只能降低中小银行的进入门槛。再者,中小银行从中央银行那里把钱借来放贷,会认为这是政府的钱,而农民把钱储蓄在邮政局里,认为是把钱放在政府那里,有政府负责,对银行的责任约束降低,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
   林说,银行家要具备两种能力,一个是放款能力,找到好的企业把吸收来的钱借出去。倡导建立中小银行,就是因为中小银行比大银行更了解当地中小企业的情况,可以少依赖抵押贷款来放款,把资金借给有经营能力、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另外一个能力是吸收储蓄的能力,在这方面,银行家自己的信誉、自有的资金、经营管理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